搭乘澳门航空南宁⇋澳门的机票可报销跨市交通费

导语 即日起,搭乘澳门航空南宁⇋澳门航线的旅客们,凭有效港澳通行证+澳门签注即可报销跨市交通费。

  跨市交通费报销规则:

  适用范围

  1.旅行日期:2023年9月28日-12月31日

  2.报销范围:广西区内及湖南省内至南宁单程或往返交通费(高铁、大巴、长途汽车票)

  * 不含南宁市区与南宁吴圩机场之间的交通费 *

  3.交通费有效期:乘机日前后三天内(含航班起飞当天)

  报销条件

  1.有效港澳通行证及澳门签注

  2.持澳门航空南宁-澳门或澳门-南宁有效客票

  (免票、积分兑换机票不适用;婴儿客票不适用)

  3.报销额度:根据报销凭证金额报销

  机票为经济舱的旅客报销上限为100元/程

  机票为商务舱的旅客报销上限为200元/程

  报销方式:

  报销提供资料

  1、旅客本人港澳通行证主页及签注页 副本

  2、南宁-澳门或澳门-南宁航班有效票号及登机牌 原件或副本

  3、与本人姓名一致的交通费票据

  4、本人汇款账户信息 姓名/卡号/开户行

  报销流程

  1、提交上述资料发送邮件至澳门航空南宁站邮箱

  nng_group@airmacau.com.com.cn

  2后台审核后,汇款报销费用

  限时福利“大放送”:

  十月订票-限时福利

  10月1-31日期间,在澳门航空官方平台(官网、APP、微信及抖音小程序)购买内地始发至澳门机票(含单程及往返)每张机票即可获赠一份澳门葡京人燊哥冰室品味澳门午餐套餐。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机场大巴】,获取南宁机场大巴最新调整信息,各条机场大巴时刻表(电话+发车/所需时间+经停站)、票价及购票入口、发票开票入口+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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