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导语 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事情需要注意的?详情请看小编以下整理内容。
南宁公积金支取注意事项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提取分成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注意事项:
1.提取公积金原则由缴存人亲自办理。如需代办(要保管好联名卡密码),提交缴存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签名并按手印)、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所提交的复印件,须自行用A4纸复印,并提交原件核对。
3.如以配偶的购建房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异地 [在南宁市行政区(含六县)以外] 购建房,须提供缴存人或配偶在购房地的户籍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缴交社保证明或住房公积金证明(原件)。
5.我中心认为有必要的,可要求提供所列材料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
6.每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为系统对账时间,不对外受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