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指南

导语 如果身份证丢了,还没补办身份证,如果需要可以先办理临时身份证。本地宝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临时身份证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系中国公民;

  2、居住在中国境内;

  3、属于申领、换领、补领情形。

  办理对象和范围

  根据《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八、十条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临时身份证申请材料

  根据《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填写《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提交本人居民户口薄、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

  办结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3日

  2、承诺办结时限:3日

  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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