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引产的津贴申领指南
导语 本地宝小编为你带来南宁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引产的待遇申领所须资料以及申领流程
(一)须提供的资料:
1、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节育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无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节育证明或独生子女证的,须出示医院开具的不适合采取节育措施的证明;
4、病历本。
(二)须领填的表格:
《南宁市生育保险待遇给付申报表》(一式4份)。
(三)业务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当在女职工手术之日起,90日(职工本人6个月)内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将须提供资料和填写表格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城区管理部审核,并办理费用结算;
2、基金结算科根据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科提供的拨款表,定期将生育保险待遇拨付到用人单位账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获取南宁生育保险费用报销指南、生育险参保指南、生育津贴申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