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
导语 南宁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办理所需材料都有什么?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申请材料:
1.缴存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
3.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4.与《疾病诊断证明书》相对应的住院收费收据(原件,如收据未载明医保及个人自付费用的,需提供个人医保结算表、城镇医保部门或新农合部门开具的报销单据);
5.缴存人父母、配偶、受监护的子女患病的,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等患者与缴存职工亲属关系材料(原件)。
温馨提示:
1.门诊治疗的医药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金额不包括在提取范围内。
2.职工申请提取时婚姻状况较上一次提取时发生变化的,应授权南宁公积金中心与民政部门联网核查婚姻信息,核查信息缺失或有异议时补充提供婚姻状况变更的材料,如离婚证等。
3.容缺受理:
(1)结婚证、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患者与缴存职工亲属关系材料纳入可容缺受理的材料范围。
(2)容缺受理以申请人自愿申请为原则,需申请容缺受理的填写《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
(3)申请人可以通过邮政寄递或受理部门认可的其他送达方式补正容缺受理材料,补正材料寄送到业务受理部门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材料返还寄送费用由管理中心承担。补正时间以容缺受理材料送达各业务受理部门的时间为准。
(4)若未能按时补齐所缺材料导致业务审批超过限时办结时限的,业务受理部门有权终止该笔业务的办理,并出具《容缺受理终止办理通知单》书面通知申请人,退回申请材料。因容缺受理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委托代办: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办理,如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提取人本人书面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签名按手印)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5.除身份证外,已提供并已扫描存档的申请材料,如无变更可无需重复提供。
6.绑定个人银行卡:确定提取资金转入已在南宁公积金中心绑定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I类银行卡的,办理业务时可不提供相应银行卡。个人银行卡可登录南宁公积金中心网站个人网厅、微信网厅进行绑定,办理业务前请确认所提供的银行卡状态正常
7.委托代办、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表模板可在南宁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s://gjj.nanning.gov.cn/下载。
8.提取申请人在可提取额度范围内自行选择提取金额,已确定提取金额且业务已办结的,提取申请人不可就该笔业务再申请补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