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不动产名称变更登记办理指南
导语 南宁不动产名称变更登记办理材料需要什么?办理地点在哪里?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办理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统一格式,在受理地点领取或从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上下载, A4纸规格,双面打印)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必须为当年已年检,否则应当提供无法按时年检理由的书面说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已变更的,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有效文件,复印件1份)
2、申请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必须为当年已年检,否则应当提供无法按时年检理由的书面说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已变更的,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有效文件,复印件1份)
3、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不能提供个人身份证的,须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户籍及身份证明(未成年人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1份。
(三)委托办理的,提供经办委托书(申请者为个人的,委托关系双方须到受理地点当面签字委托,委托人不能到场的,须提供公证委托书、身份证公证书或身份证原件),原件1份;
(四)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1份;(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五)更名材料,复印件1份;(权利人为个人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材料;权利人为单位的,提供工商行政部门和具有批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相关名称变更材料;权利人为企业的,提供企业变更前后工商注册股东名单、公司章程、企业变更名称变更通知书。收复印件)
(六)门牌证明,复印件1份;(门牌发生改变的由辖区派出所出具,涉及门牌变更的须提供,收复印件)
(七)完税凭证或减免税凭证,原件1份;
(八)抵押权人同意办理变更登记的证明,原件1份(申请登记时有抵押的,须提供此项)
(八)已办理查封登记的,须提供查封人民法院同意办理更名的书面证明,原件1份;
(九)原邕宁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证的,须先行到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办核查宗地手续是否完善,出具宗地已结清地价款证明,原件1份;如须完善用地手续的,应提供《宗地补充协议书》、《结清地价款通知书》原件各1份,缴契税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1份;
(十)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材料1套,原件1份(委托具有资质的部门出具)
(十一)地上有建筑的,须到南宁市房产档案服务部出具证明,原件1份(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园湖点出具);
特别说明: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凡是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如申请人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如原件已被其它单位收取存档,须加盖存档单位的公章或档案查档章)。提交的图纸必须按原件比例复印,不能拼接缩印。
(十二)需要提交补充的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审核→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办理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一)登记费:550元/件(含一本证书工本费)
(二)证书工本费:10元/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和5元印花税)
(三)印花税:5元/本(代税局收)
办理地点
1.中心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3-1号
业务咨询电话:0771-5609391
业务进度查询电话:0771-5609393
2.园湖受理点:南宁市青秀区园湖路35号房产大厦
联系电话:0771-5620292
3.五象受理点:南宁市五象大道西段669号广西体育中心审批办证大厅
联系电话:0771-4733810
4.青秀受理点: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80号
联系电话:0771-5787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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