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企业新加入员工的公积金如何办理
导语 南宁企业新加入员工的公积金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对象及条件
(一)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两倍。
提交材料
《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一式二份(摘要栏写新增原因)。
注意事项
单位新增人员较多时,须按规定格式提交电子数据。
办理地点:
青秀营业部
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管理、核算、计息、对账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管理和回收等工作;
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拓展工作。
地址:南宁市竹塘路6-11号,华盛小区2号楼一、二层
电话: 5709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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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班时间
1.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上班时间(市区营业部执行“朝九晚五”工作制度的部门作息时间除外),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休息,具体为:
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5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市区营业部执行“朝九晚五”工作制度,具体上班时间为: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3.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定期对账、账账相符制度的要求,为了保障资金安全,确保受理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能在当月及时付款。我管理中心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需要对账结算,无法对外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其他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常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获取公积金查询+预约+办理入口,缴存+提取(租金/还贷/购房等)+各类贷款+转移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地点等)、最新政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