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购房提取公积金多久提取一次
导语 南宁购房提取公积金多久提取一次?时限是什么?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支付房款(不含贷款)或购房合同(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内(购买二手房或拍卖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取得之日起两年内),一次性提取,过期不再受理。
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该房实际已支付的价款。
属分期付款的,可根据购房合同(协议)的付款约定分次提取,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超过未提取期间支付的房款。
注意事项——异地购房:
(1)2017年10月31日后职工(或配偶)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外购房的,购房地须为职工(或配偶)户籍地或工作地。
①属户籍地购房的,提供户口簿(原件,身份证住址和签发机关非广西区内的可只提供身份证不需提供户口簿)。
②属工作地购房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地情况说明(原件)或工作地社保或住房公积金缴交材料(原件)。
注意事项——委托代办:
需提供提取人书面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签名按手印)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下载。直系亲属提取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不得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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