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长护险申请失能评估需要条件

导语 符合参加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过积极治疗仍不能康复,处于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失能评估。

  按照《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是指依申请对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程度的评估;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应当进行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

  所以说,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要经过失能评估,才能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的待遇哦。

  申请失能评估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有以下情形的,长护险承办机构不受理申请哦!

  (一)未参加我市长护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二)因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持续不足6个月的;病情尚未稳定、处于住院治疗状态的;

  (三)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

  (四)因工伤导致失能的;

  (五)申请评估时,被评估人不在自治区范围内的;

  (六)应当由第三方依法承担护理、康复等费用的,以及按照其他国家政策已享受护理补贴的;

  (七)距上次评估结论作出或上次评估终止不满3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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