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租赁备案怎么办理
导语 对于个人(家庭)而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好处多多,不但可以核验租赁双方身份以及出租房屋产权的真实性,而且一旦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时可作为证据之一,有利于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线上办理渠道:
01、办理流程
租赁双方注册后登录南宁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核验、上架房源(填写相关信息)——签约(出租人与承租人)——生成合同或证明(详见附件1:手机端用户租赁备案操作流程;附件2:电脑端用户租赁备案操作流程)
02、合同注销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登录南宁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个人端“房东/租客>合同管理”界面,点击对应记录后的“注销合同”发起注销。
线下办理渠道:
01、办理地点
各城区的办理点及联系电话:
02、办理时间
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办理
03、办理材料
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材料不同,具体所需如下:
1.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国有土地房屋办理租赁合同备案需要的提交的材料:
(1)南宁市房屋租赁备案申请表(收原件);
(2)房屋租赁合同(收原件);
(3)出租方、承租方身份证明材料(核原件);
(4)不动产权证书(核原件)。
2.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国有土地房屋办理租赁合同备案需要的提交的材料:
(1)南宁市房屋租赁备案申请表(收原件);
(2)房屋租赁合同(收原件);
(3)出租方、承租方身份证明材料(核原件);
(4)市场化商品房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表)、房屋交付使用相关手续;
(5)单位自建房、市场运作房(危旧房改住房、集资建房等)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房合同、房屋交付使用相关手续;
其中(4)(5)可通过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nanning.gov.cn/(主页中的查询中心—工程验收结果查询项)查询该房屋所在楼栋是否办理了工程竣工验收。如无法查询是否已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还需提供相关手续,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交房通知书、该房屋缴纳物业费水电费收据等(提交其中一项即可);
(6)私人自建房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安全使用相关手续(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其中一项)。
3.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集体土地房屋办理租赁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1)南宁市房屋租赁备案申请表(收原件);
(2)房屋租赁合同(收原件);
(3)出租方、承租方身份证明材料(核原件);
(4)房屋现门牌照片(业主自行拍照);
(5)不动产权证书(核原件);
(6)如分间出租的需提供分户测绘报告或分户平面图(分户图注明房号及面积)。
4.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集体土地房屋办理租赁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1)南宁市房屋租赁备案申请表(收原件);
(2)房屋租赁合同(收原件);
(3)出租方、承租方身份证明材料(核原件);
(4)土地权属证明: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核原件,提交其中一项即可);
(5)规划批建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准建证、建筑执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镇以上政府批准建房的证明(核原件,提交其中一项即可);
(6)房屋安全使用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核原件,提交其中一项即可);
(7)房屋现门牌照片(业主自行拍照);
(8)如分间出租的需提供分户测绘报告或分户平面图(分户图注明房号及面积)。
5. 原租赁房屋转租给他人,办理租赁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1)南宁市房屋租赁备案申请表(收原件);
(2)原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核原件);
(3)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收原件);
(4)承租人、次承租人身份证明材料(核原件);
(5)原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书面意见(收原件)。
6.租赁备案涉及单位或公司的,办理租赁合同备案需要增加的材料:
(1)单位或公司的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2)代理人身份证明(核原件)及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房屋坐落、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单位或公司加盖公章。
7.租赁备案涉及未成年人的,办理租赁合同备案需要增加的材料:
(1)证明该未成年人与其监护人之间存在监护关系的材料,如明确亲子关系的户口本、出生证、父母结婚证等材料;(核原件);
(2)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核原件)。
04、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流程(线下)
租赁当事人到办理点(如:青秀区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5楼506室)提交备案申请材料(详见(三)),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当场打印租赁备案证明;审核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原因,申请人可在补正材料后,重新申请。
05、合同注销
租赁当事人到办理点(如:青秀区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5楼506室)申请租赁合同备案注销,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当场办结;审核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原因,申请人可在补齐材料后,重新申请备案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