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内人员在南宁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南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需要变更的,应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后再申请办理。

  申请条件:

  广西区内户籍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准备材料:

  1.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凭居民户口簿到现居住地就近的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办证点申请办理。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代为申请居民身份证,但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时申请人必须到场;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的领取,可由监护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代为领取。

  注意事项:

  1.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需要变更的,应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后再申请办理;

  2.公安机关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期间将会发送证件受理、领证通知等短信提醒(温馨提示:手机号码归属地为广西区外的无法接收短信提醒),为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请您留下联系的电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身份证】,获南宁本地人/外地人身份证办理+换证指南(条件+材料+费用+地点)、办理进度查询、临时身份证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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