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南宁户口可以在南宁领结婚证吗

导语 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自2023年6月1日起,广西等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可以。

  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自2023年6月1日起,广西等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自2023年6月1日起,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同时,民政部还明确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本省(区、市)的,无需提供居住证,可以在本省(区、市)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广西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试点正式实施后,方户籍地均非广西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在广西范围内的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同时,明确了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广西的婚姻登记当事人,无需再提交居住证。即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广西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在广西范围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不含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交《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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