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根据符合补助条件的工作月数,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税前)的标准,给予最长10个月、最高10000元(税前)的“专项生活补助”。
补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根据符合补助条件的工作月数,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税前)的标准,给予最长10个月、最高10000元(税前)的“专项生活补助”。
“专项生活补助”在实际发放时依法由发放单位按“偶然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办理方式、办理材料、办理地点:
1.线上:申报人登录“南宁智慧人社”APP、“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需填写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1)《南宁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项生活补助申报表》的扫描件或照片;
(2)劳动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3)毕业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属于国(境)外院校毕业生的,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社会保障卡原件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2.线下:申报人前往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进行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南宁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项生活补助申报表》;
(2)劳动合同原件;
(3)毕业证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属于国(境)外院校毕业生的,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社会保障卡原件。
补助对象申报并审核通过后,如未享受满10个月“专项生活补助”的,人社部门之后将会根据补助对象仍符合补助条件的工作月数继续计算和发放“专项生活补助”(余额),不需补助对象再次申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活补贴】,可获南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项生活补助申请对象+条件+材料+方式、补贴标准、申请入口、政策通告全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