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安装燃气表、燃气灶(需适用12T天然气)、燃气热水器(需适用12T天然气);
2、燃气具备安装合格证;
3、根据《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6.1.7的要求:当家庭用户管道或液化石油气钢瓶调压器与燃具采用软管连接时,应采用专用燃具连接软管,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天然气专用燃气具判废年限一般为8年;
4、如未签订用气合同,请先在南宁中燃公众号“我要报装”功能中根据提示上传指定材料(新建小区需户主本人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及房产证明照片申请开户)。
服务热线:0771-9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