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在职参保人员一次性结算养老待遇业务

导语 南宁市在职参保人员如何办理一次性结算养老待遇业务?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南宁本地宝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在职参保人员一次性结算养老待遇业务

  (一)参保人员死亡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一次性结算养老待遇申请书》;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如有补交记录请提供缴费单复印件);

  3、死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参保人员死亡待遇拨入账户复印件1份;

  5、其他资料。

  (二)出国定居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一次性结算养老待遇申请书》;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如有补交记录请提供缴费单复印件);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移民签证(出国定居)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当地居民身份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户口注销证明(注销理由应为出国定居)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参保人员的个人结算户存折复印件1份;

  7、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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