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车船税缴纳常见问题解答

导语 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南宁车船税缴纳常见问题解答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的整理。

  一 、车船税什么时候交?

  《广西壮族自治区车船税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在每年的第一个季度内一次性申报缴纳本年度车船税,但以下情形除外:

  (一)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缴纳;

  (二)购置的新车船,在购买之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车船税。

  二、车船税怎样进行自行申报

  保险机构未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如挂车、单位内部车辆、船舶等),可以通过广西电子税务局、车船税自助申报设备或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

  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部门登记的车船,应在车船的登记地缴纳车船税;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应在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缴纳车船税。

  三 、车船税申报如何享受税收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规定:“纳税人根据具体政策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将有关资料留存备查。”

  所以,享受车船税税收优惠,不用来税务局备案啦~只要在申报时填写本年减免税额,选择减免性质就可以了(新能源、节约能源车辆正确填写车辆型号,系统会判别计算减免并自动选择减免性质代码)。是不是很方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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