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务员录用审批业务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

  市属各级行政机关及政府序列参照管理单位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人员

  经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选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数量

原件

复印件

1

办理录用审批函

1

内容包括:招录计划数、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数及人数、拟录用人数、拟录用人员、招录工作情况以及拟录用意见等

2

参加面试考生基本情况表

1

还需提交与书面材料一致的电子版本

3

录用花名册

2

还需提交与书面材料一致的电子版本

4

录用审批表

3

5

体检表

1

6

身份证

1

7

毕业证

1

还需提供通过学信网(www.chsi.com.cn)认证的截图打印件

8

证明具有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材料

1

要求学位的,还需提供通过学位网(cqv.chinadegrees.cn) 认证的截图打印件

9

考察材料

1

10

党组(党委)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

1

11

公示及公示情况说明

1

12

委培单位同意另行择业的证明

1

定向委培生提供

13

个人诚信行为记录表

1

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

说明:(1)所有材料按顺序整理。(2)复印件须标注“与原件相符”,由审核人签署姓名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1、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材料

  2、受理(公务员考试录用科)

  3、审核(公务员考试录用科)

  4、审批(下发录用通知)

  5、报到(开具报到介绍信)

办理时限及费用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夏令时)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冬令时)

  符合审核条件的14个工作日内办结

免费

办理地点

公务员考试录用科受理、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报市人社局分管领导审批

  南宁市桂春路南二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1005室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南宁购房入户、新生儿入户、居住就业落户、人才落户等办理指南、办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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