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办理指南

导语 南宁是一个美丽的城市,也吸引了台港澳人员在此就业,那么台港澳人员的就业许可证如何办理呢?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条件

  1、年龄18至60周岁(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者和内地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超过60周岁);

  2、身体健康;

  3、持有有效旅行证件(包括内地主管机关签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4、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明;

办理材料

  用人单位委派办理申请的本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盖有本单位印章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居民身份证;用人单位委托其他人员办理的,需提供盖有本单位印章的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一)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1、《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申请表》(一式2份,相应位置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经批准后,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聘用单位各执一份);

  2、台港澳人员的履历证明(本人填写,以中文为准,聘用单位盖章证明);

  3、聘用意向书(由聘用单位出具,如聘书、任命书、委任书、决定等)或聘用单位与台港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4、拟聘用台港澳人员的报告(由聘用单位出具,说明聘用原因和受聘者的有关条件);

  5、台港澳人员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旅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6、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7、台港澳人员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学历证明、技能资格证明或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2年以上经历的证明);

  8、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台港澳人员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半身照片四张。

  以上2~8项材料各一份。5-8项原件经核对后退还。

  (二)办理就业证延期

  用人单位如因工作需要继续聘用台港澳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应在其就业证期满前30日内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就业延期申请。逾期未办的,就业证自行失效。

  办理就业证延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延期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由本人签字,相应位置加盖用人单位公章,附件3);

  2、台港澳人员就业延期原因的报告(由聘用单位出具并盖章,说明延期的理由);

  3、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原件,该证延期页用完的须提供台港澳人员近期正面免冠半身2寸彩色证件照1张,用以制作新证;

  4、台港澳人员《暂住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6、聘用单位与台港澳人员签订的新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复印件1份,验原件);

  7、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用人单位属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或外企驻当地代表机构等用人单位提供登记证,其他类型的用人单位提供有关政府批文(复印件1份,验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对申请当场审查并作出处理。

(1)若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2)若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3)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则进行下一步。

3.受理经办人提出审查意见(即时)。

4.科室负责人审核(即时)。

5.局领导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同意意见(即时)。

6.服务窗口制作就业证书(即时)。

7.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就业证书{(即时)。

办理时间及费用

  办理时间:

  法定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早上9:00-12:00,下午13:00-16:30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

  南宁市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联系电话:0771-3221265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