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台湾通行证探亲续签异地办理指南
导语 南宁异地户口办理南宁台湾通行证探亲续签需要什么材料?办理地点在哪理?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申请条件:
探望在台湾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亲属;尚未取得台湾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留。
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二)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制证相片一张(免费照相的无需提交)
(三)居民身份证
(四)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
1.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提交本人户口簿。
2.监护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等)
3.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4.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并提交:
(1)监护人的委托书
(2)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
(五)国家工作人员、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出具意见的单位公章)。
(六)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军校学员还需提交相应身份证明:
1.军官证
2.士兵证
3.警官证
4.军校学员证
(七)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探亲类或居留类入台许可证
(八)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还需提交:
1.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定居国外的证明原件
(九)居住证持有人除提交上述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交居住证。
(十)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配偶、子女、父母(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异地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探亲签注,除提交上述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十一)非南宁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异地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探亲签注(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除提交上述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交:
1.就业人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就学人员需提交在读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含)}所出具的就读证明
3.就业和就学人员的配偶、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除提交上述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交:能证明相应亲属关系的下列材料之一(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发。其中,受理1个工作日内,审核2个工作日内,审批2个工作日内,制证2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60元;一次签注:每件15元
受理机关: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向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三)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可向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四)广西户籍人员可向广西区内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五)居住证持有人可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六)外省户籍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需要换发、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申请再次前往台湾探亲签注的,可在广西区内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就近申请。
(七)60周岁(含)以上,且在非户籍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外省户籍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向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就近申请。
(八)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配偶、子女、父母(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向该户籍人员所在城市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就近申请。
(九)在南宁市就业和就学的非南宁市户籍人员及其配偶、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向南宁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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