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普通高中转学办理指南
导语 南宁市普通高中转学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办理需要什么条件?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办理对象:
已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
办理材料:
一、转入
1.学生家庭户口本(核原件,不需留复印件)。
2.广西以外的省份学生转入的,提供原就读地招生考试院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原件,1份)。
二、转出
不需办理材料,由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学,学校做好登记。
办理流程:
一、转入
二、转出
办理时间:
每学期开学前一周至开学后两周。高三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的高三学生除外)。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
办理时限:
学校、主管教育局各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南宁市教育局:0771-2807230;兴宁区教育局:0771-3290957;
江南区教育局:0771-4887965;青秀区教育局:0771-5826379;
西乡塘教育局:0771-2802396;邕宁区教育局:0771-4724851;
良庆区教育局:0771-4505255;武鸣区教育局:0771-6226063;
高新区教育局:0771-5816845;经开区教育局:0771-4950793;
东盟经开区教育局:0771-6301354;横县教育局:0771-7227332;
宾阳县教育局:0771-8222288;上林县教育局:0771-5222365;
马山县教育局:0771-6819787;隆安县教育局:0771-6526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