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房屋租赁备案办理材料
导语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将房屋租赁合同通过网签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县、城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南宁市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承租人可选择线下备案或线上备案两种方式进行。线下备案办理可前往所在辖区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办理时间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办理。
线下办理办理材料:
1.南宁市房屋租赁备案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证明文件;
3.房屋租赁合同;
4.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文件;
5.出租共有房屋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
6.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线上备案办理材料:
1.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证明文件;
2.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文件;
4.出租共有房屋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