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药店重新上架咳嗽发热类药品
导语 为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广西全区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恢复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此前禁止销售此类药品的相关通知停止执行。
根据自治区药监局(3月12日)的最新公告,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趋于平稳,为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即日起,全区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恢复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此前禁止销售此类药品的相关通知停止执行。
今年1月9日,自治区药监局发布紧急通知,要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消息传开之后,南宁多家药店迎来囤购热潮。相关药品次日下架之后,药店工作人员均按规定,告知意图购买相关药品的患者,先去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当前,南宁各大药店已将治疗发热、咳嗽类的药品重新上架。不过,线上销售渠道目前仍未放开。在实体药店购买相关药品,仍需严格执行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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