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宁以旧换新购车补贴活动细则
导语 在活动期间,按活动规则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上南宁牌照的个人消费者可申请南宁以旧换新购车补贴活动。
2024 南宁“焕新启程·乐购南宁”——汽车以旧换新活动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精神,按照《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推动汽车置换更新,南宁市商务局拟开展“焕新启程·乐购南宁”汽车以旧换新购车补贴活动(以下简称“汽车以旧换新”活动)。现将活动有关规则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6月15日(含)至活动结束(具体以补贴名额发放情况为准,发完即止)。个人购车消费者可于2024年6月15 日上午10:00起到“南宁市民卡惠民服务新版”微信小程序上传购车发票(转让的乘用车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购买乘用车新车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申领汽车购车补贴。
补贴申领时间:2024年6月15日10:00起至活动结束(具体以补贴名额发放情况为准,发完即止)。
补贴申领核准发票日期:2024年6月10日(含)起至活动结束期间。
消费券有效期:消费券有效期为发放之日起至90天内(含)有效。
二、补贴申请人
补贴申请人为:在活动期间,按活动规则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上南宁牌照的个人消费者。
三、活动企业范围
按活动要求在各城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报名申请,经审核后推荐参与的汽车销售企业。具体参与活动商家名单可在活动页面查询。
四、补贴份额及标准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按活动规则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上南宁牌照,可按乘用车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申请对应档次的购车专项补贴消费券(补贴消费券可在南宁市参与活动的商贸企业二次消费使用):
本次活动计划发放以旧换新购车补贴名额共3030份,一次性投放所有名额,名额有限,先领先得,领完即止。活动期间,消费者按照新购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价税合计)对应档次进行申请,一个消费者仅限申请1次补贴(单次限申请1台乘用车新车补贴且1台乘用车旧车仅可参与1次“汽车以旧换新”活动补贴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只能申请一次,不能重复申请新车购车补贴。
五、核验标准
(一)补贴申请人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的乘用车以及新购乘用车新车均须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二)本活动中,补贴申请人转让(不含变更登记)的乘用车是指补贴申请人本人名下的乘用车,经售卖使得乘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
(三)补贴申请人所转让(不含变更登记)的旧乘用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须在2024年6月10日(含)起至活动结束期间。
新购乘用车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票日期须在2024年6月10日(含)起至活动结束期间。
补贴申请人所转让(不含变更登记)的旧乘用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要日期,最迟不能晚于补贴申请人新购乘用车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票日期14天(含)。
(四)新购乘用车新车的金额依据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金额。
(五)补贴申请人必须是申请购车补贴的车辆车主本人,补贴申请人须在“南宁市民卡惠民服务新版”微信小程序实名认证身份信息、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卖方信息、新购乘用车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购买方信息及行驶证信息的车辆所有人信息均须为同一自然人身份信息。补贴申请人的“南宁市民卡惠民服务新版”微信小程序实名账号、手机号、身份证、手机终端,申请核验时以上四项任意一项重复,均视为同一消费者。活动期间,一个消费者仅限申请1次补贴消费券(单次限申请1台乘用车新车补贴,1台乘用车旧车仅可参与1次“汽车以旧换新”活动补贴申请)。
(六)申请人须上传的补贴申请资料包括:
1.补贴申请人所转让(不含变更登记)的乘用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盖章发票联原件的拍照图片,图片信息须完整、清晰且无修改痕迹。
2.补贴申请人所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的乘用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的拍照图片(主页、副页均必须上传),图片信息须完整、清晰且无修改痕迹。
3.补贴申请人新购乘用车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盖章发票联原件拍照图片,图片信息须完整、清晰且无修改痕迹。
4.补贴申请人新购乘用车新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拍照图片(主页、副页均必须上传),行驶证图片信息须完整:清晰且无修改痕迹。
在申请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上述材料仍存在缺失或不符合活动规则要求的,均视为该申请人放弃该份额的申领,补贴申请即刻失效。
(七)在补贴发放前,补贴申请人不能作废、红冲所转让(不含变更登记)的乘用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新购乘用车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申请补贴的车辆不能转让过户。
(八)一个消费者仅限申请一次补贴。补贴消费券有效期为发放之日起90日(含)内有效,逾期未使用将自动失效逾期未使用的消费券资金回到活动资金池。
六、个人消费者参与活动流程
(一)账户注册。申请人须在“南宁市民卡惠民服务新版”微信小程序进行账户注册及实名认证(已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的,可忽略该步骤)
(二)补贴名额申请。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个人名下的乘用车,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达到指定金额的乘用车新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登录“南宁市民卡惠民服务新版”微信小程序以旧换新购车补贴活动专区提交发票材料,申请补贴名额。完成发票上传后可初步锁定单次申请份额,份额数量有限,先申请先得。具体提交信息以页面提示为准,并务必确保所提交的发票图片信息准确无误。
个人消费者在完成初步锁定申请份额后7个日内,活动平台发会对上传的购车发票进行审核,经审核发票不符合本次活动规则的,申请即刻失效,份额自动释放;经审核发票通过的用户,在“资料填报入口”页面中开放提交以旧换新购车资料审核入口。
(三)提交材料。申请人在资料填报界面上传个人信息、销售统一发票图片(所转让(不含变更登记)的乘用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盖章发票联原件拍照图片、新购乘用车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盖章发票联原件拍照图片)、机动车行驶证图片(申请人已转让的旧乘用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的拍照图片(主页、副页均必须上传)、新购乘用车新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拍照图片(主页、副页均必须上传))等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在开放提交以旧换新购车资料审核入口开放后的15日内完成行驶证等相关材料的上传。逾期未能完成规定材料上传将视为申请人放弃该份额的申领,申请即刻失效,份额自动释放。
(四)核验材料。活动主办方按活动规则要求对申请人上传材料进行核验。对于核验通过的,活动平台推送“审核通过”信息至申请进度页面;对于核验过程中遇到材料核验失败或核验材料需要修改的情况,平台将推送修改建议至申请进度页面,申请人可通过查看申请进度页面信息及时了解申请动态,每位申请人只有1次修改申请材料的机会,修改后的申请材料仍未能通过审核的,将视为申请人放弃该份额的申领。
自申请人完成份额初步锁定后或平台返回修改信息后在活动期间内超14天未通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行驶证信息验证、未完成申请材料补全或修改的,将直接视为该次申请核验失败,份额自动释放。包含不限于以下情况:
1.未按要求完成申请材料补全或修改。
2.补贴申请人所转让(不含变更登记)的乘用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及机动车行驶证信息仍未通过验证。
3.补贴申请人新购乘用车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机动车行驶证信息仍未通过验证。
(五)消费券发放。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经审核通过后活动平台在10个工作日内将对应金额的购车补贴消费券按平台申报账号发放至申请人的“南宁市民卡惠民服务新版平台”账户。
申请人使用申报补贴的账号登录“南宁市民卡惠民服务新版平台”查看购车补贴消费券是否发放到账,查看路径为:我的->我的优惠券。
七、消费券使用规则及核销场景
消费券有效期:自发放之日起至90天内(含)。消费券单张面额为100元,满100元起使用,消费者持发放的消费中坐在永具体以活动一台公布的合作活功商家名录为准。
使用消费券方式:
(一)消费者线上下单使用
1.线上选购商品。用户进入“南宁市民卡惠民服务新版”微信小程序在参与活动商家线上店铺中选购所需的商品。
2.线上下单。用户确认待使用的消费券和订单后完成支付操作,订单详情中会生成核销码客户与商家进行核销
(二)消费者线下支付使用
1.合作商家出示“收款码”。商家点击“南宁市民卡惠民服务新版商户助手”小程序上的“收款码”功能,向客户展示商家在南宁市民卡惠民服务新版平台的“收款码”。
2.买单支付。用户打开微信扫商家的“南宁市民卡惠民服务新版”小程序“收款码”,商家告知用户需支付的金额,用户在付款页面输入金额进行支付,若满足消费券满减条件,付款时直接扣减掉用户账户里的消费券。
八、其他说明
(一)为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法定需要,政府部门及平台需要在必要范围内收集申请人个人及车辆信息详情(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手机号、交易时间、交易金额、转让的旧乘用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及行驶证信息、新购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行驶证信息等),以便进行检查与核实。
(二)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活动主办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活动期间份额数量及金额的调整,也将在活动页面及时公布。
(三)汽车销售企业应诚信经营,对于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协助购车补贴申请人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活动主办方有权取消所涉车辆的购车补贴申请资格,依法追究所涉汽车销售企业相关责任,并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
(四)购车补贴申请人须确保在补贴发放前,申请补贴的车辆未发生过户等情况,如购车补贴申请人出现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上传虚假申请材料、虚假交易等),活动主办方有权取消消费者的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消费者已获得的权益。
九、活动咨询和投诉受理
消费者如需咨询本细则有关内容,或查询相关申请办理方式、审核状态及办理结果的,可以通过指定平台查询活动:平台客服电话:400-115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