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西3C数码产品补贴使用规则
导语 申请人获得补贴优惠券后,在补贴资格有效期内,到参与活动商家购买符合补贴条件的3C产品,通过云闪付APP支付时抵扣。
活动时间:
2025年1月20日11时起至2025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即止)。
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手机定位在广西,按活动规则在参与企业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3C数码产品的个人消费者。
补贴产品类别:
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种类数码产品。
使用规则:
申请人获得补贴优惠券后,在补贴资格有效期内,到参与活动商家购买符合补贴条件的3C产品,通过云闪付APP支付时抵扣。使用规则如下:
(一)优惠券仅限于手机定位在广西的消费者,在指定活动商家核销。消费者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云闪付APP账号、云闪付APP绑定的银行卡、二维码等参加活动。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
(二)申请人每类产品仅能享受资格一次。成功核销一类产品后即失去该类产品核销资格。如同时购买不同类别的补贴产品,须按类别分别进行支付(即一类一单,每个类别的订单须单独支付)。
(三)仅限经银联转接的交易才能享受优惠。优惠券不得用于提货券、储值卡等储值类活动。如经发现,立即取消相关商家的核销资格,并列入风控商户名单,限制其参加类似活动。
(四)优惠券仅限“被扫支付”方式核销,即消费省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优惠券核销。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扫一扫”扫描商家收款码付款或拍照、截图云闪付APP付款码发给收银员扫码收款等方式均无法核销优惠券。
(五)优惠券核销涉及的所有时间点以中国银联后台系统时间(北京时间)为准。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如重大灾害事件、受有权机关指令需停止或调整的、系统故障需暂停的、优惠券核销过程中存在违规作弊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活动主办方保留调整、暂停和终止本活动的权利,并经公告后生效。
(六)消费者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如消费者发现已发布的活动门店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向银联反映,银联将积极协调解决。
(七)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叠加。参与活动企业,须按规定向核销补贴资金的消费者开具发票,开票金额为“消费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其他叠加优惠金额(如有)”。
(八)如发生退货情形,直接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申请人支付款项。对财政已拨付垫付资金的,由参与企业原路退回补贴资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3C】,可获广西3C数码产品(手机/平板/智能手表)购新补贴通告全文、申请时间+入口+流程、补贴标准、活动规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