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女职工生育费用报销材料
导语 南宁市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女职工生育费用报销需要什么材料呢?报销流程如何呢?南宁本地宝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南宁生育保险报销的相关资料 ,希望能帮助大家!
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女职工生育费用报销
(一)须提供的资料:1、医保IC卡;2、医疗收费收据(发票);3、门诊病历、孕检卡;4、生育费用明细清单(含门诊);5、《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二孩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须领填的表格:《南宁市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女职工生育费支付申报表》(一式3份)。
(三)业务办理流程:1、将须提供资料和填写表格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保险待遇科审核;2、审核通过后,到医疗费用核定科办理费用结算(城区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女职工生育费用报销在城区办理);(3)结算完成后,到基金结算科办理领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