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恢复户口办理指南

  本文为大家带来回国人员出国后注销户口的,台胞回内地在南宁市区、县定居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实用信息,方便大家办理南宁户口恢复。

办理条件

回国人员出国后注销户口的,台胞回内地在南宁市区、县定居的。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入户申请书(要亲笔签名落款);

2、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复印件);

3、最后一次回国时所持用的中国护照(原件、复印件);

4、落户亲属的户口簿或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物业部门出具的入住证明;

5、入户人员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16周岁以下人员不提供);

6、其它相应证件、证明材料或批准文件。

办理地点

南宁市公安局

地址:怡宾路8号

联系电话:0771-5878110

兴宁公安分局

地址:北宁街69号下辖派出所

联系电话:0771-2816104

青秀公安分局

地址:古城路4号下辖派出所

联系电话:0771-5888090

南宁市各区派出所地点及联系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

经公安部门审批的为30个工作日。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