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办理条件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及住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的城乡居民及其共同(非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办理材料

  (一)《广西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委托书》;

  (二)广西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

  (三)入户核查表;

  (四)广西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五)当地核对工作机构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自提出相关社会救助申请之日前12个月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免费

办理地点

  各县(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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