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办理条件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及住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的城乡居民及其共同(非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办理材料
(一)《广西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委托书》;
(二)广西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
(三)入户核查表;
(四)广西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五)当地核对工作机构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自提出相关社会救助申请之日前12个月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免费
办理地点
各县(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