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投靠本县亲属迁往市辖县城镇入户申请指南

办理条件

投靠本县亲属(含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入户申请

办理材料

1、申请入户人填写《投靠亲属户口迁移申请表》;

2、入户人、被投靠人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入户人属未成年的,还须提交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3、已婚的,提交结婚证

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已加盖生效印章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判决离婚生效证明书(核原件,留复印件);

4、被投靠人(户主)的申请报告、房屋权属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投靠人与户主的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须知:

未成年子女户口应与其父或母同在一户方可随迁,本人离婚要求随迁子女户口,子女必须判给本人方可迁入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5工作日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 14:30-17:30

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 15:00-18:33

免费

办理地点

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南宁购房入户、新生儿入户、居住就业落户、人才落户等办理指南、办理入口。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