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不动产遗失补证办理指南

导语 南宁不动产遗失补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应该怎么办理?办理材料是什么?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办理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在受理窗口打印或网上下载)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三)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代理需提供)

  (四)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1份;(与该不动产单元相关的未遗失的其他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及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房屋门牌证明,复印件1份;(房屋门牌变更的,须提交)

  (六)抵押权人同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声明,原件1份;(房屋、土地有抵押的,须提交)

  (七)原邕宁县核发的土地权属证书未在市国土局办理过其他登记的,提交用地批复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购地协议)、地价款缴纳凭证。如无法提供出让合同或与开发区签订购地协议的,须提供结清地价款证明,复印件1份;(需对比原件)

  (八)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原件1份;(不动产界址发生变化,或界址无变化但未进行过权籍调查或无法提供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的,须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

  (九)不动产权证查档证明,房屋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查档证明,由市不动产登记档案部门出具,原件各1份;

  (十)需要提交补充的相关材料。

  特别说明: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凡是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如申请人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如原件已被其它单位收取存档,须加盖存档单位的公章或档案查档章)。提交的图纸必须按原件比例复印,不能拼接缩印。

  特别注明: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遗失声明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上公告需15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不在办证时限内。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登簿→缮证→收费→发证

  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办理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一)登记费:非住宅550/件、住宅80元/件。(含一本证书工本费)

  (二)证书工本费:10元/本。(每增加一位产权人加收10元工本费和5元印花税)

  (三)印花税:5元/本。(代税局收取)

  不动产中心地址:南宁市五象新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C座6层

  业务咨询电话:0771-3198123

  园湖受理点:南宁市青秀区园湖路35号房产大厦

  市民中心受理点:南宁市五象新区玉洞大道33号B、C座3层

  青秀受理点: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80号

  江南受理点:江南区星光大道13号巨隆大厦2楼

  光大银行桂雅支行合作服务网点:青秀区朱槿路6号中越路和桂雅路交叉口保利铭门一层

  光大银行建政支行合作服务网点:青秀区建政路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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