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外省户籍居民办理台湾通行证旅游签注材料

导语 南宁外省户籍居民办理台湾通行证旅游签注需要哪些材料?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一)持有南宁市有效居住证的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申请材料: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交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交验申请人有效的南宁市居住证原件;

  (4)照片(“注意事项”(三));

  (二)本市户籍居民的非本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除外)

  申请材料: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交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3)照片(“注意事项”(三));

  (4)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及相关亲属关系证明。(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声明)。

  (三)非本市户籍就业或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现役军人除外)。

  申请材料:

  (1)就业人员:本人居民身份证、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之日起往前在南宁市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2)就学人员:本人居民身份证、就读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或《暂住证明》),如其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配偶提交《结婚证》、子女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四)在南宁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且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现役军人除外)。

  申请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或《暂住证明》)。

  (五)在南宁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内地居民,需要换发、补发(原证件尚在有效期内)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旅游签注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现役军人除外)。

  申请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如:《居住证》或《暂住证》或《暂住证明》)。

  注意事项:

  (一)关于个人旅游(G签)、团队旅游(L签)签注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个人旅游(G签)或团队旅游(L签);

  (1)南宁市户籍居民;

  (2)桂林市户籍居民;

  (3)符合文中第“二”大点中任何一项条件的居民;

  此外,均签团队旅游(L签)。

  (二)未满16岁的未成年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

  (1)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提交本人居民户口本;

  (2)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3)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其他成年人代为办理,并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人出具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等材料;

  (4)监护关系材料:如果未能通过信息共享查询到监护关系信息的,需提交相关监护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关系公证书等)。

  (三)出入境证件照片采集的方式:

  (1)各出入境办证点均提供免费自助拍照;

  (2)申请人可到有资质的相馆拍摄符合标准的数码相片,获取照相馆打印的数码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申请人可自行提交的近1年内的纸质相片(白底、33X48MM),或将数码电子相片刻录至光盘提交,经出入境管理系统进行照片预采集,检测符合公安部出入境证件相片标准的,即可使用办理出入境证件(因涉及保密制度,不接收U盘提交的相片)。

  (四)前往台湾需要两证一签注:

  除了在出入境部门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外还需通过有赴台组团资质的旅行社代办《入台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台湾通行证】,可获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及签注预约入口,办理进度查询,申领及续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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