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经济适用房转完全产权办理流程

导语 南宁经济适用房转完全产权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南宁经济适用房转完全产权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资格中心一楼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对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回执单》(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打印《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转完全产权申请表》,由申请人签名确认。

  3、业务科室进行初审、复审后,出具审核意见。

  4.1、对按10%补交土地出让金的申请人,资格中心一楼出具《南宁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补办土地出让手续通知书》

  4.1.1、申请人凭《南宁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补办土地出让手续通知书》到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缴款手续以及不动产登记手续。地址: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咨询电话:3198123)。

  4.2、对按全额补交或政府出资额比例和60%缴纳相关价款的申请人,资格中心一楼出具《南宁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补缴价款通知书》(或由申请人自行到自助服务终端机打印)。

  4.2.1、申请人缴款方式一:在一楼服务大厅自助缴款后,直接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方式二:是到银行缴款后,到南宁市房产资金管理中心(望园路5号8楼801)换领《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4.2.2、申请人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核原件)后,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转完全产权缴交相关价款证明》。

  4.2.3、申请人携《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转完全产权缴交相关价款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民中心受理点(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或者通过“南宁市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网上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注:涉及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事项,以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的通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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