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划转使用吗

导语 南宁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划转使用吗?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一、申报条件:

  跨省异地备案有效期内,且连续备案时间满1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

  (一)《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划转个人申请表》,原件1份;

  (二)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三)参保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验原件;

  (四)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验原件;

  (五)参保单位集中办理的,提供《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划转个人申请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

  三、申报方式:

  现场申报

  四、申报地点: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待遇大厅,地 址:南宁市东悦巷6号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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