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外人员与南宁乡村地区居民登记结婚的人员怎么办理落户
导语 南宁市外人员与南宁乡村地区居民登记结婚的人员怎么办理落户?需要哪些材料?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申请条件
在本市建有生产、生活基地的非本市企事业单位,在本市工作和居住的员工,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申请材料
1、市人民政府的批示件;
2、市局人口管理支队的批示件;
3、申请入户人员的花名册及其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注意事项
情形特别复杂的户口迁移事项,请向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后再前往办理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办理时限: 5工作日
收费金额: 0.00
办理地点: 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咨询电话:
兴宁分局:2821472
青秀分局:5772541
江南分局:4815394
西乡塘分局:3853630
青秀山分局:2114966
高新分局:3213226
南湖分局:5551553
良庆分局:4890556
邕宁分局:4728106
宾阳县公安局:8237172
横县公安局:7232078
武鸣县公安局:6229600
上林县公安局:5221393
隆安县公安局:6530270
马山县公安局:6803545
监督投诉电话:
南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2891289
办理时间:
城区内:9:00-12:00,13:00-17:00;
县域内: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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