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外人员与南宁乡村地区居民登记结婚的人员怎么办理落户

导语 南宁市外人员与南宁乡村地区居民登记结婚的人员怎么办理落户?需要哪些材料?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申请条件

  在本市建有生产、生活基地的非本市企事业单位,在本市工作和居住的员工,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申请材料

  1、市人民政府的批示件;

  2、市局人口管理支队的批示件;

  3、申请入户人员的花名册及其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注意事项

  情形特别复杂的户口迁移事项,请向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后再前往办理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办理时限: 5工作日

  收费金额: 0.00

  办理地点: 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咨询电话:

  兴宁分局:2821472

  青秀分局:5772541

  江南分局:4815394

  西乡塘分局:3853630

  青秀山分局:2114966

  高新分局:3213226

  南湖分局:5551553

  良庆分局:4890556

  邕宁分局:4728106

  宾阳县公安局:8237172

  横县公安局:7232078

  武鸣县公安局:6229600

  上林县公安局:5221393

  隆安县公安局:6530270

  马山县公安局:6803545

  监督投诉电话:

  南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2891289

  办理时间:

  城区内:9:00-12:00,13:00-17:00;

  县域内: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微信功能: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南宁购房入户、新生儿入户、居住就业落户、人才落户等办理指南、办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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