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户籍居民院校录取户口迁出条件是什么

导语 公民申请户口迁移,应由申请人本人或者户主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特殊情况需代办的,需申请人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同时提交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

  申请条件:

  南宁市户籍居民因大中专院校录取需要将户口迁往学校的

  准备材料:

  1.被录取学生的居民户口簿;

  2.被录取学生的居民身份证;

  3.学校录取通知书。

  联系电话:

  兴宁分局:0771-2821472

  青秀分局:0771-5772550

  江南分局:0771-4815394

  西乡塘分局:0771-3853630

  青秀山分局:0771-5786256

  高新分局:0771-3213226

  南湖分局:0771-5551553

  良庆分局:0771-4890556

  邕宁分局:0771-4728106

  武鸣分局:0771-6229600

  东盟分局:0771-6301259

  宾阳县公安局:0771-8237172

  横州市公安局:0771-7232078

  上林县公安局:0771-5221393

  隆安县公安局:0771-6530270

  马山县公安局:0771-680354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南宁购房入户、新生儿入户、居住就业落户、人才落户等办理指南、办理入口。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