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材料

导语 南宁就业见习基地申报需要什么材料?申报条件有哪些?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申报企业:

  (一)在南宁市辖区内(含县、区)依法成立、注册或登记并取得相关证照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平均每年应提供不少于20个就业见习岗位)且有助于提升就业见习人员就业能力的见习岗位;

  (三)能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具备开展就业见习所需的师资力量和培训条件。

  注意:提供外派见习岗位的劳务派遣公司不得申请设立见习基地。

  申报所需材料: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二)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设立开发园区的行政公文;

  (三)就业见习管理制度(包括见习管理、培训计划、带教计划、工作安排、福利待遇等)。

  申请表格可从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就业见习频道“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或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下载↓↓↓

  温馨提醒:

  2017年设立的南宁市第九批就业见习基地挂牌期已满两年(挂牌期限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1日),如需保留南宁市就业见习基地资格的,须重新进行申请;凡没有在2020年1月31日前提出申请的,按自动放弃南宁市就业见习基地资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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