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城乡医保中断参保后续保人员重新享受待遇时间

导语 南宁城乡居民医保中断参保缴费后,重新续保后,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待遇?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中断参保缴费:

  中断缴费1年以上续保的人员,从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后,从第3个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重要提示:参保城乡居民在中断缴费期间,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下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下年度的1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逾期参保缴费:

  城乡居民逾期缴费的,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方式:

  线上缴费方式:

  1.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

  2.微信城市服务;

  3.支付宝市民中心

  其他缴费方式:

  1.可与税务部门合作的12家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柜面缴费或根据当地税务部门安排与银行签订扣款协议,由税务部门发起扣款。

  2.已部署移动只能终端机的社区、村委;

  3.桂林银行、农信社的农村金融服务点;

  4.办税服务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城乡医保】,可获南宁城乡医保参保指南及入口、缴费时间+指南+入口、报销比例及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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