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生育津贴的发放天数如何计算

导语 南宁生育津贴计发标准为统一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职工分娩前所在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

  南宁生育津贴的发放天数如何计算?

  参保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表一

  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个婴儿,增加 15 天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表二

  参保单位都能申报生育津贴吗?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企业按原渠道、原标准发放。国家机关、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渠道、原标准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生育津贴。

  因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女职工生育出院时可直接在医院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出院后单位不需要申报生育津贴,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女职工生育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出院后单位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部门申报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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