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失业金领取次数上限

导语 南宁失业金按南宁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5年以上的,在按南宁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的基础上,每超过一年,增加一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发放标准应当低于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

  失业金没有领取次数上限,只要职工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就可以申请领取。

  符合什么条件可领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如何?

  按南宁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5年以上的,在按南宁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的基础上,每超过一年,增加一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发放标准应当低于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

  目前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为1990元,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按1791元/月进行发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险】,可获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指南、资格认证入口及流程、失业登记办理入口及指南。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