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额度

导语 根据2023年9月1日起执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单胎顺产和难产标准为4500元和5500元。

  生育医疗费用限额支付标准:

生育医疗费用限额支付标准
单位:元
项目内容 生育医疗费用限额支付标准
女职工 无工作单位的 男职工
职工配偶
顺产 4500 2250
难产 5500 2750
多胞胎顺产 5000 2500
多胞胎难产 6000 3000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 1000 500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 2000 1000
放置宫内节育器 200 100
取出宫内节育器 200 100
输卵管结扎手术 1000 500
输卵管结扎复通手术 2000 1000
输精管结扎手术 1000
输精管结扎复通手术 1500

  更多信息》》》

  《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中,延长了津贴支付期限。女职工生育享受国家法定9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待遇基础上,生育一孩、二孩的,生育津贴支付期限延长30天,达到128天;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再延长30天,达到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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