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居住证

办事指南 > 南宁居住证
我要办理:
居住证办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补办居住证变更
南宁市居住证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24-01-23 14:16:27
办理条件

在南宁市区(县)居住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流动人口,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领居住证:

(一)现役军人;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以及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居住登记,不可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一)申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填写好的《南宁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三)居住时间证明。

(四)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南宁居住证申报证明材料大全

办理流程

1、流动人口提供居住登记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办理居住登记;

2、居住登记未满半年,流动人口提供市局直接审批材料,符合条件的受理居住证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流动人口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材料之一,符合条件的受理居住证办理;

3、分(县)局审核;

4、区厅制证、发证。

办理地点

上班时间:

工作日

市城区内: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00-17:00;

市县域内:星期一至星期五: 8:00-12:00、15:00-18:00。

居民现居住地所属公安户籍派出所。

南宁派出所查询:点击进入

办理时限及费

办理时限:15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可延长至30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点击展开
常用服务
南宁居住证相关的其他常用服务
热点推荐
相关热点资讯推荐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住证】,可获南宁居住证以及居住登记网上办理入口及流程、办理指南、直接办居住证条件。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