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结婚证办理指南
导语 本专题为大家讲解的是南宁市结婚预约、结婚证办理、结婚证补办等相关的办事信息,大家可以通过本专题的内容了解更多办理结婚证的相关信息。
办理条件
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之间的结婚登记;常住户口在南宁市辖区内的居民同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结婚登记;部队驻地或者入伍前常住户口在本市的现役军人结婚登记;同时,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 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 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 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 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办理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温馨提示:
记得带上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特殊情况需注意:
现役军人除出具内地居民所需材料外,还需携带军人证件和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办理流程
办理结婚登记双方携带好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处进行现场办理,也可先在网上或者婚姻登记处窗口进行预约后,按照预约时间到现场办理结婚登记。
网上预约(非必要):当事人应当在预约日期和时段到场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法律规定、预约程序受理申请。如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未到场办理的,预约自动失效,婚姻登记机关预约窗口有权不予受理。如需重新预约的,应先取消原预约记录。
受理: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员监管并签名。
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询问相关情况。
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地点
兴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兴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路55号
联系电话:0771-3290385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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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
免费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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