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导语 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越来越多的人都会用到,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我们需要用它去贷款买房的时候,我们就面临了南宁公积金贷款的相关问题,下面小编带你去了解南宁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

(一)南宁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可贷款额度

由南宁公积金中心按照广西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房屋价款或评估现值、首付款金额、还贷能力系数、信用状况等规定进行测算,综合评估借款申请人实际情况后,取最低值确定(向下取整为1000元的整数倍)。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风险防控系数

2、最高贷款额度

个人申请:80 万元

家庭申请:在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90万元

多子女家庭: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提高1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0万元。

高层次人才:对我市A类、B类人才购建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南宁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320万元);C类人才可放宽至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160万元);D、E类人才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贷款额度的1.5倍(120万元)。

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80万

(二)南宁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可贷款额度

由南宁公积金中心按照广西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房屋价款或评估现值、首付款金额、还贷能力系数、信用状况等规定进行测算,综合评估借款申请人实际情况后,取最低值确定(向下取整为1000元的整数倍)。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风险防控系数

2、最高贷款额度

个人申请:70万元

家庭申请:80万元

贷款利率

(一) 南宁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5年以下(含5年):2.1%

5年以上:2.6%

(二) 南宁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5年以下(含5年):2.525%

5年以上:3.075%

最低首付比例

(一) 南宁首套房公积金最低首付比例

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20%。

(二) 南宁二套房公积金最低首付比例

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20%。

(三) 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

15%。

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

相关规定:根据《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修订)》第十九条规定:公积金贷款期限应以整年计算,最长为30年。贷款到期日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借款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的,贷款期限可以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1年至5年。贷款期限应小于抵押物的剩余使用年限。

贷款计算器

(1)本地宝-贷款计算器

https://m.nn.bendibao.com/mtools/fangdaijisuanqi/

支持商贷、公积金贷款以及组合贷款查询计算。选择贷款类别、计算方式、首付比例、按揭年数等信息后点击【开始计算】得到计算结果。注意计算结果仅供参考哦!

*测算结果仅供参考。

(2)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计算器

https://www.nngjj.org.cn/chs-online-web/login

贷款条件

贷款对象:

南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和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在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各地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向南宁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南宁公积金中心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照《南宁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修订)》(南金管规﹝2024﹞4号)中的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按照《南宁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南金规〔2024〕4号)相关规定办理。

借款申请人的配偶、所购建住房的其他产权共有人应作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贷款,并承担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连带责任。

借款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年龄在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延迟退休的,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

三、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护照等。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符合下列要求:按规定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且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状态;最近缴存月份应与贷款申请当月的间隔不超过两个月;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五、在全国范围内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六、持有有效的购建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为买受人或产权人。

七、已支付购房首付款,首付金额占房屋价款或评估现值比例不低于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应比例,且首付款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应等于购建房屋价款或评估现值。

八、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九、个人信用良好。

十、同意选择南宁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十一、南宁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材料

共同材料:

二代身份证

非缴存职工的收入证明

异地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

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不同材料:

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贷款流程

借款申请人按要求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材料;

管理中心审核申请材料,受理并打印受理单;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管理中心进行贷款审批;

准子贷款的,贷款材料移交受委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不准予贷款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具体原因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管理中心核实楼盘封顶情况及借款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后通和银行发放贷款。

办理地点

公积金服务大厅、公积金贷款业务银行网点

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查询:https://gjj.nanning.gov.cn/ywblzn/bzwd/

一、所购住房在南宁市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借款申请人申请办理纯公积金贷款的,可在以 下管理部办理,各管理部贷款业务通办:

青秀管理部: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 18 号中天世纪花园 A 区一层 19-1 号和 A 区二层 3、4 号

兴宁管理部: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 23 号

江南管理部: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 5 号大院内

西乡塘管理部: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大道东五路 6 号四楼

良庆管理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南宁市民中心 D 座 5 楼      

邕宁管理部:南宁市邕宁区红星路 35-1 号一楼铺面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所购住房在武鸣区、横州市、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的借款申请人请到房屋所在市县区管理部办理,各管理部 贷款业务不通办。

武鸣管理部:南宁市武鸣区标营新区欢歌路 12 号中居金域华府 2 栋 5-7 号商铺

武鸣管理部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横州管理部:南宁横州市横州镇茉莉花大道龙池新城龙翔苑 1-2-B

宾阳管理部:南宁市宾阳县广场新区商业城西排 11、12 号

上林管理部:南宁市上林县大丰镇新丰路 155 号

马山管理部:南宁市马山县白山镇富群路 170 号

隆安管理部: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泰安街 102 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办理贷款的,请至下列管理部,各管理部贷款业务不通办。

南宁管理部: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 30 号,受理南宁市、钦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崇左市、凭祥市、百色市、兴义市的贷 款业务。

柳州管理部:柳州市飞鹅路 129 号景泰大厦 10 楼,受理柳州市、来宾市、河池市、融安县的贷款业务。

桂林管理部:桂林市叠彩区北辰路 43 号华城新贵小区金桂阁4 楼 24 号房,受理桂林市、永州市东安县的贷款业务。

玉林管理部:玉林市城站路 125 号弘基新城小区 1 栋 3 单元 301 号房,受理玉林市、贵港市、梧州市、贺州市、湛江市、茂名 市的贷款业务。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公积金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自行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的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法:

指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本息金额(包括本金和利息)。

等额本金还款法:

在还款期内把贷款本金总额等分,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金和剩余贷款本金在该月所产生的利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获取公积金查询+预约+办理入口,缴存+提取(租金/还贷/购房等)+各类贷款+转移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地点等)、最新政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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