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军人转业或退伍安置户口迁回原地办理指南
导语 南宁军人转业或退伍安置户口迁回原地应该怎么办理?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办理条件
军人转业、退伍安置回原籍乡村地区落户
办理材料
1、申请入户人填写《回原籍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入户人军人身份证编码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原户籍登记记载有身份证号的,可不需提供);
3、申请入户人的转业申报户口证明或军人退伍落户介绍信原件;
4、在原籍地迁出的户籍档案资料。
注意事项
情形特别复杂的户口迁移事项,请向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后再前往办理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工作日
收费标准:0.00
办理地点
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咨询电话:
兴宁分局:2821472
青秀分局:5772541
江南分局:4815394
西乡塘分局:3853630
青秀山分局:2114966
高新分局:3213226
南湖分局:5551553
良庆分局:4890556
邕宁分局:4728106
宾阳县公安局:8237172
横县公安局:7232078
武鸣县公安局:6229600
上林县公安局:5221393
隆安县公安局:6530270
马山县公安局:6803545
办理时间:
城区内:9:00-12:00,13:00-17:00;
县域内: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相关链接:南宁派出所网点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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