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军人转业或退伍安置户口迁回原地办理指南

导语 南宁军人转业或退伍安置户口迁回原地应该怎么办理?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办理条件

军人转业、退伍安置回原籍乡村地区落户

办理材料

1、申请入户人填写《回原籍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入户人军人身份证编码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原户籍登记记载有身份证号的,可不需提供);

3、申请入户人的转业申报户口证明或军人退伍落户介绍信原件;

4、在原籍地迁出的户籍档案资料。

注意事项

情形特别复杂的户口迁移事项,请向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后再前往办理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工作日

收费标准:0.00

办理地点

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咨询电话:

兴宁分局:2821472

青秀分局:5772541

江南分局:4815394

西乡塘分局:3853630

青秀山分局:2114966

高新分局:3213226

南湖分局:5551553

良庆分局:4890556

邕宁分局:4728106

宾阳县公安局:8237172

横县公安局:7232078

武鸣县公安局:6229600

上林县公安局:5221393

隆安县公安局:6530270

马山县公安局:6803545

办理时间:

城区内:9:00-12:00,13:00-17:00;

县域内: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相关链接:南宁派出所网点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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