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南宁户口可以在南宁领结婚证吗
导语 自2023年6月1日起,广西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本文为你带来南宁结婚登记条件等信息。
可以。
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自2023年6月1日起,广西等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自2023年6月1日起,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同时,民政部还明确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本省(区、市)的,无需提供居住证,可以在本省(区、市)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南宁结婚登记办理条件
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之间的结婚登记;常住户口在南宁市辖区内的居民同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结婚登记;部队驻地或者入伍前常住户口在本市的现役军人结婚登记;同时,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 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 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 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 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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