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积金缴存人死亡销户提取怎么办理
导语 南宁公积金缴存人死亡销户提取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提取条件:
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缴存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办理材料: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缴存人死亡材料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原件);
3.前来办理的继承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4.继承关系材料(原件)。
注意事项:
1.缴存人死亡提取
(1)需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办理(任一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可办理),提供继承关系材料包括结婚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被继承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
(2)没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其他法定继承人办理,提供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由遗嘱继承人继承或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提供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
2.需到场面签相关材料,不得委托代办。
3.南宁公积金中心因调查核实需要,可要求职工进行解释说明或补充材料。未尽事宜以《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准,如遇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温馨提示:
1..除身份证外,已提供并已扫描存档的申请材料,如无变更可无需重复提供。
2.绑定个人银行卡:确定提取资金转入已在南宁公积金中心绑定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I类银行卡的,办理业务时可不提供相应银行卡。个人银行卡可登录我中心网站个人网厅、微信网厅进行绑定,办理业务前请确认所提供的银行卡状态正常。
3.缴存人死亡提取的,提取资金可划转至被继承人的银行账户或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