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二手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及材料
导语 南宁二手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需要哪些?需要什么材料?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办理条件:
一、连续12个月(含)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三、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购买一手住房的,应在不动产预告登记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购买二手住房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建造住房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建造一层(含)房屋主体以上至房屋竣工的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取得不动产权证即可提出贷款申请。
四、购买首套住房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应不低于20%;购买棚户区、危旧房改住房(仅限还建户购买还建房)申请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应不低于50%。
办理材料:
1、二代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
3、非缴存职工的收入证明;
4、异地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
5、还款银行卡或存折;
6、存量房买卖合同或网签合同;
7、不动产权证;
8、广西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局代开);
9、二手房房龄查档材料;
10、收款账户相关信息;
11、其他商业贷款合同及还款明细*;
12、户口薄;
13、收入证明;
14、收入银行流水证明;
15、首期付款凭证;
16、房屋评估报告;
上述材料中带*的为可容缺受理材料,容缺受理业务具体办理事宜请咨询前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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