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账户设立申请对象及材料
导语 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居住的各类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需要本人身份证件、中国银行借记卡才能办理。
申请对象:
(一)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居住的各类人员(含港澳台人员、符合自治区和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政策的海外人才);
(二)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现未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申请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件:
1.身份证。
2.属港澳台人员的,提供港澳台居民来往通行证或居住证。
3.属海外人才的,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二)中国银行借记卡(用于办理缴存托收,如无中行借记卡的可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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