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结婚证怎么补办

导语 南宁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双方携带好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处进行现场办理,也可先在网上或者婚姻登记处窗口进行预约后,按照预约时间到现场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条件: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同时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其他规定的身份证件原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办理材料:

  · 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 对结婚登记档案遗失或难以查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遗失或难以查证的证明。确实无法出具以上证明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证后,由当事人书面做出查档情况说明。

  · 婚姻证书损毁或当事人目前身份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婚姻证件。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对外办公;法定节假日按规定放假调休的日期,按照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

  婚姻登记证工本费免征。

  办理流程:

  网上预约:当事人应当在预约日期和时段到场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法律规定、预约程序受理申请。如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未到场办理的,预约自动失效,婚姻登记机关预约窗口有权不予受理。如需重新预约的,应先取消原预约记录。

  受理: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员监管并签名。

  审查:核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询问相关情况;查证婚姻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补发: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南宁市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服务电话:

  青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771-5560996

  兴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771-3290385

  江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771-4951070

  西乡塘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771-3131232

  邕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771-4790479

  良庆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771-4509650

  武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771-6237420

  横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771-7251398

  宾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771-8237932

  宾阳县黎塘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0771-8286030

  上林县婚姻登记处:0771-5221693

  马山县婚姻登记处:0771-6818798

  隆安县婚姻登记处:0771-6528917

  政府服务热线 :0771-1234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结婚】,可获南宁结婚登记/补办结婚证预约入口、预约取消入口、结婚证办理/补办办理材料+网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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