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居民和华侨居民结婚登记材料有哪些

导语 南宁结婚双方需要共同提交三张二寸(高3.5cm×宽5.3cm)近期免冠合影证件照。照片背景色为红、蓝、白均可,但不得使用合成照、生活照或艺术照等。

  办理材料:

  结婚双方需要共同提交三张二寸(高3.5cm×宽5.3cm)近期免冠合影证件照。照片背景色为红、蓝、白均可,但不得使用合成照、生活照或艺术照等。可根据各自的不同身份按照下列要求准备各自的办理材料:

  南宁居民与华侨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 南宁居民提供身份证原件。

  · 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 华侨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 本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需提交有效的离婚证明;婚姻状况为丧偶的需提交丧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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