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交通违章扣分标准(3)

导语 南宁交通违章扣分标准是怎样的?详情请看小编以下整理的内容。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 3 分:

  1、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的;

  2、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3、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4、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5、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行驶的;

  6、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7、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8、不按规定超车的;

  9、不按规定让行的;

  10、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50%以下的;

  13、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或空挡滑行的;

  1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15、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16、逆向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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